五莲新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发布:2022-4-26 点击:445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 38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2】32号。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 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五莲新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炳华
地理位置: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许孟镇山王庄村东北
3.2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根据环评批复和验收监测报告、排污许可、实测数据)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 |
备注(废气/废水) |
二噁英类 |
2.07*10-9t/a |
废气 |
NOx |
48.593t/a |
废气 |
汞及其化合物 |
0.006419t/a |
废气 |
颗粒物 |
1.6139 t/a |
废气 |
氯化氢 |
7.578 t/a |
废气 |
镉、铊及其化合物 |
0.000025 t/a |
废气 |
SO2 |
5.901 t/a |
废气 |
一氧化碳 |
3.93 t/a |
废气 |
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 |
0.012976 t/a |
废气 |
3.3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我公司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飞灰HW18(772-002-18)、飞灰滤袋HW49(900-041-49)、废电池HW49(900-041-49)等,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山东开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4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分局的备案。
五莲新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