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前言
原日照市华之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日照高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阳路以东、蓝天花园以西、日照玉麟花边有限公司以南、滨洲路以北,地块面积64576.4平方米,中心坐标为:119.488268°E、35.446477°N。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日照市华之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日照高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块现状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变更为居住用地(R2),日照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日照鸿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7个(包括地块外对照点位2个),地下水采样点位4个(包括地块外对照点位1个)。土壤检测项目为pH、石油烃(C10-C40)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必测45项,共计47项。地下水监测项目为GB/T 14848基本项(除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35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总共38项。经过现场采样工作,所有土壤柱状样采样点点位均钻探至风化岩层。本次调查所有点位均钻探到全风化花岗岩,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包括现场平行样1个)。检测结果表明:采集的土壤样品各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石油类标准值Ⅲ类标准。根据现有地块土壤调查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开发为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二、报告提取网络链接
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可通过以下链接进行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dLQF0I-PPZfwi0a_WSsVQ
公示期限:报告编制完成至专家审批通过
日照鸿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