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崮子花园片区长春路社区F1地块
发布:2024-12-22 点击:259
日照市崮子花园片区长春路社区F1地块位于日照市向阳南路以西、别家佳园以南,地块面积32541.6平方米,中心坐标为119.469943°E、35.401411°N。地块原土地用途如下:01耕地(0102水浇地13285.8平方米,0101水田409.7平方米)13695.5平方米, 10交通运输用地(1006农村道路)464平方米, 07居住用地(0703农村宅基地)18382.1平方米。本地块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土地所有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日照鸿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4年12月10日,对项目地块的土壤进行现场采样快检,共布设8个点位,其中地块内点位7个,对照点1个,经数据分析,地块内土壤数据与对照点数据没有显著差异。调查地块周边为居民区、公园和道路。地块1km敏感目标主要是居民住宅。地块周围1公里企业经分析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人员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现场快检分析、人员访谈,发现地块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地块土壤产生影响的污染源,第一阶段调查可以结束,满足未来用地规划需求,调查可以结束。